根據住建部等(deng)三(san)部門出台的《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製(zhi)進一步(bu)降(jiang)低企業成本(ben)的通知》要求,青島市將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進行規範,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。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調整的通知將於6月底前發布。
公積金自助提取業務
目前我市住房公積金自助提取業務僅限於本(ben)市住房公積金貸款、已開通的商貸自助提取、達到法定年齡的退休提取。已開通的商貸自助提取合作銀行範圍(wei)為:建設銀行、工商銀行、農業銀行、交通銀行、中國銀行、招商銀行、青島銀行、中信銀行、郵儲銀行、浦發銀行。
公積金提取
職工購買新建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的,應提供購房合同(tong)原件和全(quan)額購房發票原件或提供購房合同(tong)原件和契稅(shui)完(wan)稅(shui)憑證(zheng)原件;已辦妥房屋(wu)產權證(zheng)的,應提供房屋(wu)產權證(zheng)原件和全(quan)額購房發票原件。購買再交易(yi)住房的,應提供過戶後的房屋(wu)產權證(zheng)原件和全(quan)額購房發票原件或提供過戶後的房屋(wu)產權證(zheng)原件、購房合同(tong)原件和契稅(shui)完(wan)稅(shui)憑證(zheng)原件。
如果上述(shu)材料已準(zhun)備齊全(quan),可以將上述(shu)材料及本(ben)人身份證(zheng)複印件交於單位經辦人統一辦理提取手續。
阻(zu)止使用公積金情況
對開發商阻(zu)止或變相阻(zu)止公積金貸款問題,我市三(san)部門於2017年12月29日聯合印發《關於規範房地產開發企業行為保障職工正常(chang)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事項的通知》,規定對經查實存在阻(zu)止或變相阻(zu)止住房公積金貸款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,責令限期改正,拒不整改的,暫停其(qi)項目網上簽約和預售監(jian)管資金撥付,並(bing)記入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檔案。如發現(xian)房企存在阻(zu)止或變相阻(zu)止購房人使用公積金貸款的,可通過12329熱(re)線等(deng)渠(qu)道投訴反(fan)映(ying)。
二次使用公積金
按照我市公積金個貸規定,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,須首次公積金貸款結清(qing)滿2年,貸款利率按同(tong)期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.1倍執行,貸款額度按照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申貸時公積金賬(zhang)戶正常(chang)繳存餘額的10倍計算。夫(fu)妻雙(shuang)方均符合申貸繳存條件,購買新建住房的,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;購買二手住房的,貸款最高額度為30萬元。
二手房使用公積金貸款
首次貸款購買二手房的,夫(fu)妻雙(shuang)方貸款最高額度為35萬元。購買二手房的,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房屋(wu)總價款的60%(房齡在10年以內的,其(qi)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(wu)總價款的40%;10年以上〈不含10年〉房齡,房齡增加以5年為一檔,首付款比例相應提高10%)。
二手房貸款基本(ben)辦理流(liu)程:貸款資格的初步(bu)審查;到約定評估機構辦理房產評估手續;到所購房屋(wu)轄區管理處(chu)提交貸款申請;中心(xin)審批後簽訂(ding)借抵合同(tong);合同(tong)蓋(gai)章後辦理抵押登(deng)記及過戶手續;辦妥抵押後中心(xin)取證(zheng)發放貸款
公積金審批時間
自今年6月份起,個貸審批時限(受理申請至審批完(wan)成出具(ju)借款合同(tong))由原不超過10個工作日縮(suo)減至5個工作日。對開發商合作協議簽約工作,管理處(chu)從受理申請、現(xian)場看房至審核(he)完(wan)成出具(ju)合作協議不超過5個工作日,報市管理中心(xin)審批完(wan)成不超過2個工作日。實行開發商集中報卷的,公積金貸款麵(mian)簽時間管理處(chu)將予(yu)以通知。
公積金使用申請年齡
我市公積金貸款政(zheng)策(ce)規定,職工需(xu)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2個月,方才具(ju)備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。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還(huai)貸期限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後五年即男(nan)65歲、女60歲。如申請貸款時尚(shang)未(wei)退休且符合申貸條件,可以申請;如已退休,則不能申請。